437、引起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起诉;以请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张权利;承认或者认诺
438、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439、解决是民事纠纷的三种制度:调解、仲裁、民事诉讼
440、民事诉讼具有的特征: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441、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查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
442、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合议制、回避制、公开审判制、两审终审制
443、不公开审判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无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一律公开
444、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使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445、民事诉讼中的管辖主要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
446、九种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因保险合同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447、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448、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449、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450、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45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52、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依法提起上诉
453、可以上诉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使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做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454、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最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455、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
456、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分别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和30日内审结
457、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458、再审程序的提起: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基于检查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
459、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460、申请公示催告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享有申请权的票据持有人;具有明确、合法的申请形式和理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案件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61、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46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463、引起执行终结的情况: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