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388、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一点的裁量权;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
389、几种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390、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391、行政许可法的特点: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一般禁止的解除;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
392、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39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活动
394、我国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中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但不审查行政法规和规章
395、行政复议基本制度的种类:一级复议制度、书面复议制度、依法复议不调解制度、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
396、在一级行政复议制度下,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397、复议制度不停止制度的例外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98、我国行政诉讼具有的特点: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统一受理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行政复议不要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者必经程序;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399、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选择复议原则、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400、具体行政行为要停止执行的情形: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停止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401、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402、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赔偿的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赔偿责任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上的违法行为所致;行政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
403、行政赔偿的范围:对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40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05、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帝王条款)、公平原则、合法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406、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407、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称为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客观)和行为(主观过错)
408、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