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认为,事故是由于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所引起的。它是物质、环境、行为等诸因素的多元函数。具体地说,影响事故是否发生的因素有五项:人、物、环境、管理(如:从人-机系统来考虑,发生泄漏事故的主要人为原因便是管理原因)和事故处置。
所谓安全评价的质量是指安全评价工作的优劣程度,也就是安全评价工作体现客观公正性、合法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的程度。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按《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及顺序是封面、安全评价资格证书影印件、著录项、前言、目录、正文、附件、附录)
燃烧和火灾发生的必要条件:同时具备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即火的三要素。这三个要素中缺少任何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和维持,因此火的三要素是燃烧的必要条件。在火灾防治中,如果能够阻断火三角的任何一个要素就可以扑灭火灾。
Ø 火灾的分类
《火灾分类》(GB4968-1985)按物质的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如下4类:
⑴ 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灰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⑴ B类火灾,是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⑵ 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⑶ 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Ø 火灾分为:闪燃、阴燃、爆燃、自燃。
⑴ 闪燃是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体上方在很短时间内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燃往往是持续燃烧的先兆。
⑵ 阴燃则没有火焰和可见光的燃烧。
⑶ 暴燃伴随爆炸的燃烧波,以亚音速传播。
火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主要热传递方式是热辐射。
Ø 灭火的基本措施
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燃烧的3个条件同时存在,所能采取的基本措施是:1)控制可燃物;2)隔绝助燃物;3)消除点火源;4)阻止火势蔓延。
灭火方法有: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和化学抑制法
Ø 点火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点火源是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这种能量既可以是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也可以是机械能。
根据点火源产生能量的来源不同,点火源分为火焰、火星、高热物体、电火花、静电火花、撞击、摩擦、化学反应热、光线聚焦等等。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扑救A、B、C类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按照能量的来源,爆炸可以分为三类:物理爆炸(物理爆炸是由系统释放物理能引起的爆炸,如:锅炉爆炸、高压水容器爆炸、绝热压缩爆炸等)、化学爆炸(化学爆炸是由于物质在瞬间的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如:天然气泄漏引起的蒸气云爆炸等)和核爆炸。
粉尘爆炸的机理:当可燃性固体呈粉体状态,粒度足够细,飞扬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在相对密闭的空间内,遇到足够的点火能量,就能发生粉尘爆炸。具有粉尘爆炸危险性的物质较多,常见的有金属粉尘(如镁粉、铝粉等)、煤粉、粮食粉尘、饲料粉尘、棉麻粉尘、烟草粉尘、纸粉、木粉、火炸药粉尘和大多数含有C、H元素及与空气中氧反应能放热的有机合成材料粉尘等。
粉尘爆炸有如下特点:
粉尘爆炸速度或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气体小,但燃烧时间长,产生的能量大,破坏程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