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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www.zige365.com 2010-3-20 9:14:2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3)根据行为主体实施行为时的名分,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职务责任是指行为主体以公务的身份或名义从事活动时,因违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它是由该行为主体所属的组织来承担责任的。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主体以个 人的身份或名义从事活动中违法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它是由该行为主体个人来承担责任。

(4)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以财产为责任内容的法律责任。非财产责任则是指不以财产为责任承担内容,而是以人身、行为、人格等为责任内容的法律责任。

51.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 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中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指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着眼于实际民主,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 与可能性出发不断提高选举权的平等程度。在理解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时需要正确理解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以及对少数民族选 举权的特殊照顾问题,这些具体规定是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特殊的政策需要,虽然没有完全解决选举权价值不平等的问题,但毕竟向实质平等发展了一步。

五、分析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每题 10 分,共 30 分)

52、该法学教师的说法是错误的。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确实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不仅在范围大小上有区别,而且在内容和效力等级上也是存在区别的。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而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狭义的法律,由于它的制定机关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因此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根本依据,在整个 法律体系中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53.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与 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1)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 , 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2)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块,即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

无数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足以证明:宪法是在争取和维护人权和人的自由的斗争中一步一步地生长起来的。1689 年英 国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1776 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 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都表明了,人的权利是宪法 的出发点和归宿,应以人为目的,宪法与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都格格不入。宪法不能无视和践踏人 权,不能剥夺人的财产和自由。是否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是区分真假宪法的试金石。

人类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人权的观念和理论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权的内容也更加广泛,既包括生命权、自由权(特别包 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人身自由和迁徒自由),也包括民主权利、涉及法治和司法行政的权利以及 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可以说,“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的真谛。”

54.( 1)上述几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永远为正统,并永远为臣民尊重并加以拥护;皇帝的神 圣尊严,不能侵犯;君主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方面拥有绝对的权力。总之,宪法大纲要巩固君权,同时兼而保护臣民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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