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市郊区用地
1.功能
(1)为市区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小气候;
(2)为城市设施提供分布空间。如市政、交通、能源等;
(3)为市区提供农副产品;
(4)作为市民的游憩基地;
(5)接纳市区疏解的人口;
(6)协同市区发展经济。
2.规划内容
(1)确定郊区的范围与界限;
(2)安排适宜在郊区建设的城市设施和工程项目;
(3)副食品生产用地规划;
(4)乡镇工业规划;
(5)郊区居民点规划;
(6)道路网规划。
例:
居住用地的类型不包括(D)
A住宅用地;
B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道路用地
D水域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