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仓储用地
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为城市组织生产和生活而单独设置的、短期或长期存放生产、生活资料的仓库和堆场,主要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对外交通设施内部或商业服务业务中的专用仓库。
1.仓库分类
(1)从卫生安全上分为一般综合性仓库与特种仓库两类。
(2)从使用要求分为储备仓库、转运仓库、供应仓库和收购仓库四类。
2.布置原则
1)满足仓库用地的技术要求。
2)有利于交通运输。
3)有利建设和经营使用。
4)有足够用地和发展余地。
5)沿河布置仓库,必须留出为居民生活、游憩利用的岸线需要。
6)注意环保、防止污染、保证城市安全。
3.仓库在城市中的布局
小城市宜设置独立的地区来布置各种性质的仓库。大、中城市仓储区的分布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1)储备仓库 一般应设在城市郊区、远郊、水路交通条件方便的地方。
(2)转运仓库 和应设在城市边缘或郊区。
(3)收购仓库 应设在货源方向的郊区入城干道口或水运必经的入口处。
(4)供应仓库或一般性综合仓库 要求接近其供应的地区,可布置在使用仓库的地区内或附近地段,并具有方便的市内交通条件。
(5)特种仓库
1)危险品仓库 布置远离城市的郊区的独立特殊专门用地上;
2)冷藏仓库 设备多,容积大,需要大量运输,多设于郊区河流沿岸,建有码头或专用线。
3)蔬菜仓库 应设于城市市区边缘通向四郊的干道入口处,不宜过分集中,以免运输线太长。
4)木材仓库、建筑材料仓库 常设于城郊对外交通运输线或河流附近。
5)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 应满足防火要求,布置在郊区的独立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