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用途为酒店大堂、××餐馆、琴行及若干间待租店面。其中酒店大堂地面铺花岗石,墙面为乳胶漆粉刷,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其余店面地面大部分铺瓷砖,墙面为乳胶漆粉刷,顶棚为石膏板吊顶。
二层用途为××餐厅,装修为地面铺瓷砖,墙面及顶棚为乳胶漆粉刷,顶棚饰有木角线。
三层用途为健身房,装修为地面局部铺缸砖、局部为本地板及地毯,墙面为乳胶漆粉刷,顶棚为油漆粉刷。
为中餐厅,正在装修,内设有若干间包间。
五层呈内走廊式布置,隔为若干问套房,无装修。
六层内部无隔断,无装修。
七层用途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装修为地面铺地毯,墙面为乳胶漆粉刷,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内局部为石膏板隔墙隔为若干间办公室。
八层用途为英语休闲酒茶坊及酒店会议室,装修为地面铺地毯,其余装修与底层大致相同。
九至十二层用途为客房,装修为走廊地面铺地毯,客房为木门,地面铺花岗石,墙面为乳胶漆粉刷,顶棚为石膏板吊顶。
地下室用途为设备层,无装修。
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察,估价对象的使用与维护状况良好。
四、估价目的(略)
五、估价时点(略)
六、价值定义(略)
七、估价依据
(一)本次估价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7)××市人民政府文件××府[2000]××综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综合配套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二)本次估价采用的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三)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区人民法院估价委托书:[2002]×执字第××号复印件。
(2)《××市土地房屋权证》:×地房证第××号复印件。
(3)《××市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地房证第××号复印件。
(4)委托方提供的装修资料。
(5)房屋租赁合同。
(6)××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协助执行书回执。
(四)估价方掌握的有关资料和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所获取的资料等
八、估价原则来源:
本评估报告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具体依据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3)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九、估价方法
因估价对象规划批准用途为工业厂房。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开发的成本费用资料较齐全,故采用成本法评估其市场价格;另估价对象存在潜在的出租收益,拟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其价格,然后综合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来估价确定其最终价格。
十、估价结果
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2002年5月23日的价值为人民币3637.3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柒万叁仟叁佰圆整)(估价人员、估价作业日期和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略)
一、个别因素分析
(1)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原为划拨,设定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1998年4月5日起至2048年4月4日止,至估价时点,其土地巳使用4年(取整),尚剩余46年(取整)使用年期。
(2)估价对象建成于1992年,为钢混结构,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至估价时点,该建筑物已使用10年(取整)。
(3)估价对象坐落于××区××路西北侧××厂所属综合楼,估价对象紧临××路,其西南距××桐路及××路不足,50m,估价对象门前即为公交站点,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