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本题型共2题,其中,第1题20分,第2题22分。本题型共42分,需要计算的,应列出计算过程;会计科目有明细科目的,应予列示。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甲公司为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历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甲公司每年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不需用固定资产由原来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并按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假定按税法规定,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待出售该固定资产时,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公司对固定资产均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有关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
增加日期 |
转入不需用日期 |
原 价 |
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 |
设备A |
1997年6月20日 |
1998年12月31日 |
4200 |
10年 |
200 |
设备B |
1997年12月8日 |
1998年6月2日 |
2100 |
8年 |
100 |
设备C |
1999年11月10日 |
2001年3月20日 |
2880 |
6年 |
0 |
假定上述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与税法规定相同,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未发生变更;上述固定资产至2002年12月31日仍未出售,以前年度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2)2002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中以14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15%的股份,由此对乙公司的投资从15%提高到30%,从原不具有重大影响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从2002年起对乙公司的投资由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未发生减值),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假定按税法规定,因追溯调整而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和原已交的所得税,从2002年度起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投资企业分回的净利润按规定补交所得税。
甲公司系1997年1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下表(金额单位:万元):
日 期 |
初始或追加投资成本 |
实际分回的利润 |
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
1997年1月1日 |
13800 |
0 |
80000 |
1997年12月31日 |
0 |
0 |
82000 |
1998年5月12日 |
0 |
300 |
- |
1998年12月31日 |
0 |
0 |
83000 |
1999年4月20日 |
0 |
150 |
- |
1999年12月31日 |
0 |
0 |
84000 |
2000年5月20日 |
0 |
150 |
- |
2000年12月31日 |
0 |
0 |
86000 |
2001年6月8日 |
0 |
300 |
- |
2001年12月31日 |
0 |
0 |
88000 |
2002年1月1日 |
14000 |
0 |
88000 |
2002年12月31日 |
0 |
0 |
90000 |
假定乙公司除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和分配利润以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