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 电控柜的基本电气性能试验按GB 998 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5.7.1条规定。
6.8.2 湿热试验
将试样置于试验箱中,在箱内温度40℃条件下预热,试样温度稳定后通电使
之处于伺应状态,然后加湿,应防止冷凝水滴在试样上,试验箱内温度保持在
40±2℃,相对湿度保持在90%~95%,持续试验10d。
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后,立即进行控制功能试验,应符合5.11条规定。
6.8.3 振动试验
6.8.3.1 将试样按工作位置紧固在振动试验台上,启动振动试验台,使其在 5~
60~5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 1 倍频程/min 的速率,0.19mm 的振幅,进行一
次扫频循环。观察并记录所发现的共振频率、试样性能和结构变化情况。
上述试验应在试样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6.8.3.2 根据振动响应检查的结果,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试验,每种试验均在试
样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a. 未发现共振频率时,在60Hz 的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持续时间
为10±0.5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b. 发现的共振频率不超过 4 个时,在每一个共振频率上进行振幅为
0.19mm,持续时间为 10±0.5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c. 发现的共振频率超过 4 个时,在 5~60~5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进行
振幅为 0.19mm。扫频速率为 1 倍频程/min,扫频循环次数为 2 次的扫频循环试
验。
6.8.3.3 振动试验后,进行电控柜控制功能检查,并应符合5.7.3条的规定。
6.9 水压强度和密封性能试验
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5级。
6.9.1 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设备出水口阀门及其它出水(气)口,拆除安全阀。
向气压水罐、管路、阀门及辅件充水排除空气。
6.9.2 给设备缓慢加水压至 1.5 倍最高工作压力,持续 1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
5.8.1条规定。
6.9.3 重复上述试验,将水压加至 1.1 倍最高工作压力,持续 15min,试验结果
应符合5.8.3条规定。
6.9.4 装上安全阀继续 6.9.3 条试验,升压直至安全阀动作,记录此时压力值,
应符合5.4.5条规定。
6.10 气密性试验
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5级,试验介质为空气或氮气。
6.10.1 关闭设备承受气压工作条件的系统出口、排除积水,用充气设备给系统
内充气至 1.1 倍最高工作压力,持续 15min,用中性肥皂水涂抹试验系统全部外
表面。试验结果应符合5.8.2条规定。
6.10.2 将气体顶压系统的控制阀等试样与气源相连,使之处于伺应状态,缓慢
给试样充气至1.1倍最高工作压力后,浸入温度不低于5℃的水中,持续 15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5.8.2条规定。
6.11 供水能力试验
6.11.1 在设备的出水口安装流量测量仪表、流量调节阀等测量设备,调整出口
压力达到规定值。
6.11.2 启动设备使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当气压水罐内压力达到最低工作压力
时,关闭设备出水阀门,切断设备供电电源。开启设备出水阀门放水,当气压
P
2
水罐内压力降至消防供水压力下限P 时停止放水,供水量应符合5.9.1条规定。
1
6.11.3 启动设备使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在气压水罐内液位稳定后,关闭设备
出水阀门,切断供电电源,气体顶压系统自动(手动)投入运行。开启设备出水
阀门放水,当气压水罐内压力降至消防供水压力下限 P
时停止放水。供水量应
1
符合5.12.1条规定。
6.12 启动运行可靠性试验
6.12.1 利用6.11条试验系统,启动设备使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调节设备出水
阀门开度,使设备的启动次数保持在每小时6~8次,连续运行6h,检查补气装
置动作情况。试验结果应符合5.4.3.3、5.10.1各条规定。
6.12.2 手动启动消防按钮,使设备处于消防供水状态,调节出水阀门开度,使
设备的供水压力和供水流量符合 5.9.2 条要求,连续运行 6h,试验结果应符合
5.10.2的规定。
6.13 控制功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