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得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60%。( )
8.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应当以卖券还款或者直接还款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资金;客户融券卖出的,应当以买券还券或者直接还券的方式偿还向证券公司融入的证券。()
9.推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是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
10.上市公司要按照分阶段披露的原则披露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披露、及时停牌、及时复牌,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决不允许募集资金进入初级市场。()
11.内幕交易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行为主体知悉公司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的交易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12.证券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的财务状况、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情况进行抽查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13.证券经营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
14.证券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证券行情,按日制作证券行情表,并就其市场内的成交情况编制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及时向社会公布。()
15.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