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必须在“申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签名要正确,与《报名表》一致)。
3.单位审核人员须填写“工作人员填写部分”,不得缺项。
第二页:《毕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
1.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应与《报名表》上所填毕业信息一致,毕业学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盖公章一致,举例:毕业证为“第一军医大学”(现已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报名表》仍应填“第一军医大学”。
2.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如专升本2年制应同时交专科学历)。
3.若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
4.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
(1)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
(3)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5.有学位证书的将证书复印在毕业证书背面。
6.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第三页:《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
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
2.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四页:《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
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注册信息页。
2.《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报名表》上单位一致。
第五页:《聘书》复印件
说明: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
第六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片
说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如遗失须有临时身份证及回执且在有效期内)。
4.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在同一版面。
5.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第七页:其他
1.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2.其他必须提供材料。
(二)单位须提交材料
1.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2.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3.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收费单。
4.民营医疗机构须提交《广东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核定表》。
(三)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单位必须审核是否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凡提交的复印件均需验印,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011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资料顺序必须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上的顺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