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0号)安排,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1、22、28、29日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报考条件及其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
(二)2011年1月7日至1月20日为我市报名确认时间,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报名确认受理单位: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东区长江路70号中山市卫生局四楼,电话:88360658.
二、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考试。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2010年参加本专业考试已及格的科目,可以不再报考,只需补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报考。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5月21、22、28、29日 |
基础知识 |
上午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上午11:00—12:30 |
专业知识 |
下午2:00—3:30 |
专业实践能力 |
下午4:30—6:00 |
2.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5月21日 |
基础知识 |
上午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下午2:00—4:00 |
5月22日 |
专业知识 |
上午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下午2:00—4:00 |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11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9日。考场、试室会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有关问题
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规定执行: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
附件: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相关事项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