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脆别说Oh my God!
会说英语了,难免时不时的来一句Oh my God,尤其是碰上什么让我们amazed的事情时。比如说,一年前我离开新西兰时家门口正在修路,一年后我回新西兰时,居然看到同样的人还在那里修路,我会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Oh my God!So slow!
自言自语还好,如果是对老外说那就要小心了,不是因为老外不喜欢我们说他慢,而是一部分老外不喜欢我们把他们信仰的God和那些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联系起来,而且对他直呼其名。
在英语世界,很多老外是不相信的上帝的,而且,许多老外看不惯那些相信上帝的人。因此,一些不相信上帝的老外会把Ohmy God挂在嘴边,从而对上帝和相信他的人一并讽刺。
我也不相信上帝,但是我想我应该配合那些信上帝的人捍卫其权利,所谓信仰自由。这就得从少用、慎用Ohmy God做起。
不过少用、慎用的尺度很难把握,因为有时很难知悉周围老外谁信上帝,谁不信上帝,谁半信不信,所以,要避免冒犯别人,对Ohmy God最好是能避免。顺便避用Oh my Jesus和Oh my Christ,因为都和上帝有关。
不用担心戒了Oh my God后遇到令人称奇的情景时会因无语而憋得慌,值得庆幸的是,老外创造了Ohmy Gosh和Oh my goodness作为替代,这样既能表达我们的意思,又避免了对上帝及其信仰者的冒犯。
2.Excuse me,sir!也不能放心用?
我在国内曾经一度认为用中文称呼别人而困惑,尤其是称呼年轻的女子,本来好端端的一个称谓小姐,偏偏被用来特指一部分人了。本来嘴就笨,加上客观上缺乏合适的词,造成了我的称谓障碍。我这一障碍似乎迁移到了英文上,我用英文称呼别人方面至今未能做到得心应口,有时还犯错。比如,前几天我还因为要找个地方,在喧闹的大街上冲着迎面来的陌生老外大声嚷道:Excuseme,mister!出口才反应过来,忙改口:Excuseme,sir!好在老外行色匆匆,可能根本没听见我的话,或者根本不懂英语,就和我插肩而过,根本没看我一眼。
我之所以改口,是因为我说出Excuse me,mister!的一瞬间,就感觉自己说的是Excuseme,Mr....!听起来仿佛我知道那位先生的姓名,只是一时记不起来,奋力想说出但是还是没说出的感觉。我想这也许是Mr不能单独使用,不能单独用来称呼别人的原因。
我想重点说一下这个sir。这个词很简单,简单到在香港找个不知道阿sir的人都难。我在读初中的时候就知道Excuseme,sir!了。几十年过去了,还在这里钻牛角尖,实在是另有隐情。
在我的记忆中,我说Excuseme,sir!的效果大多数不理想。说不理想,是因为我隐约感到老外看我的眼神有点异样,我严重怀疑那眼光中藏着一丝轻蔑。说来你可能不信,偏偏是我忘带sir,只冲他们大喊一声Excuseme!的时候,反而觉得能使他们立刻止步并殷勤的问我:Can I help you?
至此,我对sir的效果已经抱有怀疑态度。有两个老外,使我的怀疑有了突破。这两人的身份均是推销员,谈话中sir不绝口,不顾及我脸上尴尬的表情。
这让我想起我在路上大喊:Excuseme,sir!的时候,对方会不冷不淡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把我当推销员了?
老外现在更喜欢在称呼上选择简单的版本,比起Excuse me,sir!,很多老外愿意用Excuseme!
说道sir,我们自然回想到Yessir!在真实的会话情景中,这句话也已经很少用了。老外现在用这句话时多带有讽刺、调侃、开玩笑之意。比如:五岁的小男孩不让爸爸看书了,爸爸会说Yessir!,然后报之一笑。
不过,在很多情况下,比如商业、服务业及其他较为正式的场合,除非对方另有建议,通常还是要用正式称呼的。
3.拧巴的Yes和No!----中英文从不同角度表示肯定
懂YES和NO,会说YES和NO,是在英语学习中一个不小的进步。
我曾经一度听不懂YES和NO。说听不懂,当然不是浑然不知,而是指一时听不懂,没有及时反映过来YES和NO所知的到底是肯定还是否定。在和老外说话是,我也常常在该说YES的时候说NO,在该说NO的时候说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