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投标错误 5分
商务标得分=A+B+C+D+E+F
评分标准
A、工程量清单总报价 25分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初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招标人依据标底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加以限制,既可作最高限价,也可对最高限价、最低控制价同时作出。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八)款第5条和(三十二)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总报价得分
1、若至少有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或浮动系数依次下调后的最低限价时,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得分计算方法:
(1)总报价最低的得满分25分。其他各报价每高出评标基数1%扣2分,扣完为止。(评标基数Pa为最低报价)
各投标人总报价得分=25-总报价差率×100×2
总报价差率=(总报价 - Pa )/ Pa
2、若出现浮动系数下调至2%后,仍出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低于最低限价时,则按平均法确定评标基数。
评标基数(Pa)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若少于四家时,取其报价的平均值);二是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平均值(若少于三家时取其报价的平均值)。评标基数的确定随抽签的下浮系数确定。当抽取的下浮系数为小数时,采用第一种评标基数,当下浮系数为整数时,为第二种评标基数。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评标基数为基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1%扣1分。
除投标总价以外的评分项目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 10分
首先确定评标基数。评标基数(Pb)为各报价中同一单位工程(如建筑、装饰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仅三家或少于三家投标单位,则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各报价中各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以评标基数(Pb)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Pb)时每超过±1%扣减该项分值的10%,扣完为止。
投标人各单位工程清单项目得分之和即为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得分=∑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值×[1-(单位工程清单项目报价差率)×10]
其中: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分值=10×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各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之和(以平均报价为基础确定)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报价差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报价- Pb | / Pb
Pb为各相同单位工程清单项目的评标基数
C、措施项目 15分
1、首先确定评标基数,评标基数(Pc)为各报价中同一单位工程措施项目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则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2、措施项目计分办法
各报价中同一单位工程措施项目以评标基数进行比较,在评委认为其报价构成完整、合理的情况下,且报价在±3%的范围内得该项分值的满分,超过±3%的范围的,每超过±1%扣减该项分值的10%,扣完为止。同时,如评委认为该项目为不合理时,该项分值为零。
措施项目得分=∑单位工程措施项目分值×[1-(单位工程措施费报价差率-0.03)×10]
其中:单位工程措施项目分值=15×单位工程措施项目费平均报价/措施项目费平均报价之和(以平均报价为基准确定)
单位工程措施费报价差率=|单位工程措施费报价- Pc | Pc
Pc为各相同单位工程措施项目的评标基数
D、主要材料单价 15分
主要材料单价按单项材料费占单位工程全部材料的比重,在建筑、装饰工程中从高到低各抽出不少于10项材料(以平均报价为基准抽取)。在各报价中,抽取的每一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材料的评标基数(Pd)(若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则取其报价的平均值)。各有效报价中的同一材料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评委认为抽出的项目单价来源有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并符合招标要求)、合理的情况下,且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