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的范围内,得该项分值的满分,超过此范围,每超过±1%扣减该项分值的10%,扣完为止;同时,如评委认为该项目不合理时,该项分值为零。
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材料单价得分=∑单项主要材料分值×[1-(单项主要材料报价差率-0.03)×10]
其中:
单项主要材料分值=15×抽取的单项材料报价/抽取的主要材料报价之和
单项主要材料报价差率=|单项主要材料报价- Pd | Pd
Pd为抽取的各种主要材料的评标基数
E、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15分
主要清单综合单价按单位工程中单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费用的比重,在建筑、装饰工程中从高到低各抽取不少于15项清单项目(以平均报价为基准抽取)。在各报价中,抽取的每一项清单项目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的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清单项目的评标基数(Pe)。(若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则取消其报价的平均值)
各有效报价中同一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在评委认为其报价完整、合理的情况下,且其报价在±3%的范围内,得该项分值的满分,超过此范围,每超过±1%扣减该项分值的10%,扣完为止;同时,如评委认为该项目不合理时,该项分值为零。
投标人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得分之和即为主要清单综合单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得分=∑单项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值×[1-(单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差率-0.03)×10]
其中:
单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值=15×抽取的单项主要项目清单的报价/抽取的主要项目清单报价之和
单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差率=|单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Pe | Pe
Pe为抽取的各单项清单综合单价的评标基数
F、投标水平 5分
对未参与主要实体清单和主要材料单价平分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投标错误处理,每发现一处扣0.5分。
(1)投标人的单价或合价小数点错位的;
(2)对实体清单和措施项目出现工程内容漏项或少计消耗量定额工程量、使其报价低于平均价格20%的;
(3)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或消耗量定额含量及费用调整幅低于市造价发布控制线标准,使其报价低于平均报价的20%的;未提供相关资料或评委认为提供的资料不合理;
(4)对招标人暂定材料及设备价进行了下浮处理的;
(二)综合标得分 15分
1、质量目标得分K3为1分
(1)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者,则K3计零分;
(2) 满足或超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得0.5分;
(3) 在K3不为零的情况下,有与所报工程质量目标相对应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施工工期得分K4为1分:
(1) 本工程采用规定工期,投标人满足或超出招标文件要求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 在K4不为零的情况下,有承诺违约经济处罚的得0.5分。
3、业绩得分K6为6分:
(1) 投标企业创优质工程奖共2分在近两年(开标前24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创优工程属省级及以上奖的,每项得2分, 创地市级奖的,每项得1分,且属拟派项目经理的创优工程奖项,不得进入本项计分;
(2) 拟派项目经理创优质工程奖共4分。该项目经理在近两年(开标前24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创优工程属省级及以上奖的,每项得4分。创优工程属地市级奖的,每项得2分。同个项目获多个级别奖,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4、项目经理部配备(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得分K7为7分;
(1)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三级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对照投标文件名单,拟配备的特殊工种( 起重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防水工)每工种 1 个,项目和证件均齐全者得2分。每缺一项扣0.4分,最多扣2分;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