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住宅区因为其独特的区位优势,被众多的地产商所追捧。如远在纽约的哈德逊河、伦敦的泰晤士河等,到上海的黄浦江,其区域内的楼盘均堪称地产界的宠儿,透过这种现象我们发现,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居住区基本都在因水岸形成的滨水城市中。 犹如一切城市设计问题一样,滨水住宅区的城市设计也要考虑整体性和平衡性的问题。 这种现象我们发现,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居住区基本都在因水岸形成的滨水城市中。 犹如一切城市设计问题一样,滨水住宅区的城市设计也要考虑整体性和平衡性的问题。一个滨水住区的“点”的设计,必须要放在整个城市滨水区的“线”的层面上来考虑;一条滨水区的“线”的设计,必须要放在整个城市“面”的层次来考虑。美国著名城市设计师巴奈特曾经说过:“每个城市设计项目都应放在比该项目高一层次的空间背景中去审视”。 2.1滨江住宅区建设所面临的挑战滨水住宅区的开发建设大致可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城市滨水区更新改造中的再开发,它所面临的问题最多,如要考虑城市原有机理、尊重城市文脉、居民生活习惯特色等。二是在城市新开发的滨江区建设住宅,因为没有过多的历史文脉等的限制条件,住宅区建设的随意性较大,容易造成特色混乱。 2.2滨江住宅区建设的原则。整体性原则:滨水住宅区与滨水区之间应加强联系,防止将两者孤立地规划设计。滨水区具有对城市开放的公共性,滨水住宅区应适当打破城市用地的界限,把居民的活动延续到水边,保持城市原有肌理,使整个滨水区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特色原则: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的差异,城市滨水区包括滨水住宅建设应根据现实情况充分挖掘本土文化内在的特制,以地方特有的传统建筑形式及空间模式为依托创造居民喜闻乐见的住宅形式,从而强化滨水区域的地方特色。人们对住宅区已经从简单的使用需求发展到心理和审美需求方向,追求具有独特风格、个性特征的住宅区已经是老百姓的普遍愿望。可持续原则:城市滨江区的开发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滨水住宅区的建设也应根据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采用动态的、循序渐进的、可持续的且具有一定弹性的开发策略。具体项目的实施必须要考虑政府、开发商及公众等的利益,先选取局部地块先期开发,营造环境,先易后难,促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土地价值的升值,为后期重点地段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是城市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给市民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更吸引人的场所,住宅区的开发有必要引入公众参与的方法,尤其像城市滨水住宅区这样的重点地段。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住宅区大拆大建的现象比较普遍,公众参与比较困难这就需要我们探索更为适合实际的参与模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 3、滨江住宅区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 3.1滨水住宅区空间形态与城市滨水区空间形态的整合我国有大量的江河湖泊及漫长的海岸线,滨水城市是我们见到的主要城市类型之一。城市空间经历了一个急剧的外延式和内涵式同时发展的历史时期,城市滨水区这一拥有高品质自然资源的地区在新一轮的经济热潮中成为城市开发建设的活跃地带,城市滨水区的空间形态也在保护、整治、开发中进行着整合。 城市滨水区的开发建设主要包括景观生态和建筑实体两个方面,当然也包括对人文历史因素的关注。只有在景观生态要素整治的同时,对建筑实体要素的空间形态加以整治,城市滨水区才能真正发挥其景观、生态、经济、社会以及城市各个层面的意义。 城市滨水区的空间结构从二维平面布局和三维空间构成上决定了城市滨水区空间形态的基本骨架,同时他决定了滨水区在整个城市空间结构的地位。滨水住宅区的空间结构必须服从城市滨水区的空间结构,这样它的存在对于城市来讲是非常有意义的。住宅区的结构调整要充分分析原有滨水区空间结构的特点与不足,采用继承、调整、再生结合的设计方法。而且,建设纵深多层次的城市滨水空间是对滨水区自然景观潜质的充分利用,住宅的多种类型为滨水住宅区的多层次建设提供了方便。 滨水住宅建筑群体要有好的内部景观组织,以达到空间的通透性,保证与水域联系的良好视觉走廊。而住宅建筑群体的外部景观形态也为具有广阔视野的滨水区提供了展示特色景观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