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建筑市场监管探索创新的实践与发展趋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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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省市通过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完善评标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开标、评标工作的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如北京市通过建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和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有效地隔绝各方交易主体、监管服务人员在评标前与评标专家的可能联系,最大限度地杜绝人为操纵评标专家的因素;建立封闭式全监控评标区,设立专家指纹识别、过程可视监控、音像资料存储、质询答疑对讲、无线通讯屏蔽、电子辅助评标等系统,实现对评标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提高了评标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建立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系统,对评标专家进行评标记录分析和违规警告记录。 (三)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监管 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多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项目上,其特点决定了必须要加强监管,必须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资金,合理控制投资,保证投资效率和公共利益。 近年来,一些省市在政府投资工程监管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施专业化集中管理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工期、质量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如深圳市成立了建筑工务署,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程集中管理,权力高度分散",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建筑工务署只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链条中的工程建设,接手每个项目前,先审查施工图预算是否与政府计划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相符,凡超计划的一律不开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款统一由市财政支付。深圳市还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如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建立"施工许可"的审批公示制度,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先开工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实施责任追究制,从而扼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干预;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工程建设扩大审查范围,工程未进行竣工备案,审计局不予审计;监察局对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形成行政约束力;工程未综合审计、工程档案未归档,财政局不予结算和支付;建设局对项目实施具体监督检查;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处理违规行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同时,工程质量也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和资产质量,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对工程质量安全必须高度重视,要将其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强化监管。 近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如青岛市通过推行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建委、建管局2005年3月编制完成了国内第一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并开始在全市推行。《标准》从文明施工方案到现场围挡、信息管理、视频监控、安全警示、成品保护、防火防毒、噪音污染、污水排放、垃圾清运再到工人上岗时的统一着装、统一佩戴生产安全设施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施工工艺、生产流程、操作规程等都做出了标准性界定。同时,青岛市规定,凡是被评定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方有资格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和各类工程质量评选;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招投标时给予加分;同等条件的,资质优先晋级。 河南、湖南等地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如河南省建设厅与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初步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目标明确、职责分明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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