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会控制论。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所 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4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三、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 法 的 起 源 一、法起源的主要原因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制定法;由与道德规 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发展到相对独立。 第二节 法 的 演 进 一、古代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 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 二、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第四章 法 的 作 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含义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 法的作用的定义;法的作用的实质。 二、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看,法具有 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二、评价作用 三、预测作用 5 四、教育作用 五、强制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一、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 阶级内部的关系。 二、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等。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五节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一、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的特性,如概括性、稳定性、滞后性、普遍性等,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等之 间存在着矛盾 三、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四、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第五章 法 律 制 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的定义;法律制定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二、科学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三、民主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6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案的提出 三、法律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 五、法律的公布 第四节 法 律 效 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二、法律对人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