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专业综合 II 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1 目 录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23 2 I.考 查 目 标 专业综合 II 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主要考查上述学科 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学位所要 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 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 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 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 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 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60分 中国宪法学 50分 中国法制史 4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5小题,每小题 1 分,共45 分 多项选择题 18小题,每小题 2 分,共36 分 简答题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24分 分析题 3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30分 论述题 1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15分 3 III.考 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法 理 学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法 学 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的历史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第二节 法 理 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含义 一、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 二、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 三、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 法 的 本 质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