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⒈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市考试机构审核盖章。
⒉发证机构意见栏由省人事厅资格考试机构填写。
⒊考试合格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国籍地区 |
|
照片
(大一寸) |
身份证号码 |
|
所学专业 |
|
学 历 |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
专业名称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年限 |
|
专业技术职务 |
|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档案号(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填写) |
|
考 试 科 目 |
2006年通过科目 |
2007年报考科目(√)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
|
工 作 简 历 |
起 止 年 月 |
在 何 单 位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
|
|
|
|
|
|
|
|
|
|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3、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学历(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房地产经纪人专业且符合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上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