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上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07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
(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
(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意见 |
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意见 |
(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考试时间 |
2007年10月20、21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发 证 机 构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