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发〔2007〕117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建设局,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136号)精神,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10月20日-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 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18日上午9时起至7月13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步骤(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7月9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联系电话:83543605-217,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20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10月21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 |
房地产
经纪人 |
10月20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 |
10月21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三、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1.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各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四、其他
(一)按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