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在本市设置考场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务必于8月15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4)填写盖章,将原件及传真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传真号:024—86890977。
(二)各市应于10月18—19日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0月22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纸)送回。
十一、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回收。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三)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十二、考试大纲、教材
(一)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有关教材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生黎,联系电话:024-23974052。
十三、其他
(一)房地产估计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
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联系电话:024-86898001,86899711。
(二)驻沈的中、省直单位人员考试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楼,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附件:1、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
4、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