辇毂(nian gu)之下,谓之诰穰,万国骏奔,四方繁会。此地比为藩翰(藩,屏障。翰,通“干”。栋梁),近建京都,人物喧阗(tian),闾巷隘狭。雨雪则有泥泞之患,风旱则多火烛之忧,每遇炎蒸,易生疫疾。近者广开都邑、展引街坊,虽然暂劳,久成大利。[17]
这种种混乱的局面,应该说是自中唐开始蓄积,而后在唐亡宋立,五代十国纷乱的局面中爆发,城市无暇治理的结果,而至少在唐亡之前,已大体形成了。
三侵街这样严重,坊墙肯定破坏不堪。市场也不再受局限,开始在有利的地点滋生。城外的草市是一方面,再从王建诗句“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18]看,汴河东、西水门和沿河桥头都是热闹的市易之所。这里所说的汴河东、西水门是指唐宪宗贞元十四年(798年),宰相董晋为宣武军节度使期间修建的汴州城东西水门,也就是北宋时东京里城的汴河水门。汴河在汴州城内由东而西蜿蜒而过,这些市所即使不连为一体,也会在沿河方向或垂直于河的部分街道上,表现出片断的街市形式。
后周世宗柴荣面对市坊驰坏,侵街严重的现实,虽以强硬的手段予以整治,但也不得不做出一定的让步,承认居民面街而居合法化。因此在扩展街道时,“其京城内,街道阔五十步者,许两边人户,各于五步内,取便种树掘井,修盖凉棚,其三十步以下至二十五步者,各与三步,其次有差”[19]。
现代学者认为,这种沿街的住户当然是当街开门的,就是在门的两侧种树、掘井和修盖凉棚,这显然是一种新创的街道制度,是适应里城街道上已经出现的具体情况的顺水推舟之作。坊墙,至少是主要街道的坊墙已不复存在了,而且两边各让出街道宽度的十分之一,调动居民种树、掘井、修盖凉棚,一方面美化街景,另一方面以此防止再发生侵街的行为[20]。
在新修的外城中,索性不再象隋唐长安那样先筑好“坊”和“市”的围墙,然后把住宅造于“坊”中和商店造于“市”中,而只是放好街巷红线,划定一些特殊建筑的地段,即听任百姓随便营造。这就是显德二年四月柴荣下令别筑新城时诏书中所说的“其标识内,候官中劈画,定军营、街巷、仓场、诸司公廨院,务了,即任百姓营造”。《资治通鉴》卷二九二在叙述这一诏书时也说:“其标内,俟(si)县官分画街衢、仓场、营廨之外,听民随便筑室”。
随后,又许居民临街开店起楼。这是显德五年大浚汴口之后的事,目的有两个,一是增加接待客商的邸店,接待大批涌入的商货,以适应众多居民的生活需要;二是增加都会的壮观。沿汴河如此,沿街道当然也可照此办理,大将军周景威在宋门内率先所造的十三楼就是南临河,北面街。《梦梁录》卷一六《酒肆》在解释酒楼前排设红绿杈子,挂栀(zhi)子灯习俗时说:“如酒肆门首,排设杈子及栀子灯等,盖因五代时郭高祖游幸汴京,茶楼酒肆俱如此装饰,故至今店家仿效成俗也”。杈子原来是官衙前用来限制行人的设施,红绿杈子是设在宫城的正门前以限制行人的,这些茶楼酒肆该是临街开设,为欢迎皇帝游幸,于门首街前如此装饰,否则没有这样的必要,而且也不可能被允许。
经过这样的变化,后周东京实质上已经呈现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街巷”格局了。当时“街巷”这个名词已经很流行,曾任后周右仆射的王溥,写成于北宋初年的《五代会要》卷二六就有“街巷”条目。街巷上有临街店肆。按日本学者梅原郁的观点,这是唐宋街道变化的第一个阶段:从坊内店肆到临街店肆,时间是从唐中期到宋初[21]。我们认为,这个阶段实际上也是市坊制度从松懈到濒于解体的阶段,为以后北宋时期在制度上街巷完全取代市坊奠定了基础。
北宋东京开封
北宋(公元960年~1127年),赵匡胤所建。“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夺取政权。“杯酒释兵权”,强化中央集权制度。有宋一代是中国文化史的颠峰时代。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