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抓发展经济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
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280 多项,此外还颁布了100多项标准和条例。
但目前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健全,有空缺;二是存在重复和交叉问题;三是存在可操作性问题;四是执法不严。
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
21世纪,人类的安全生产立法将体现出如下趋势和特点:
(1)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由专门化走向综合化,从分散逐步发展为体系。
(2)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任务更突出预防性,更强调超前和本质安全化的特点。
(3)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的目标体系更趋明确。立法的目标不但包含防止生产过程的人员伤亡,还包括避免生产过程的危害(职业病)以及生产资料的安全保障和社会财产损失的控制等方面。
(4)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的层次体系更为全面。国际通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ILO法规、建议书、国际劳工公约等)、各国的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世界范围及本国的行业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石油、核工业等)、地区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欧盟、亚太等)等,得到全面发展。
(5)职业安全健康立法的功能体系更为合理。建议性法规,如: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强制性法规,一般各国制定的国内职业安全健康法规都属此类;承担不同法律功能的法规,如法律、技术标准、行政法规、管理规章等,各守其责,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和职能的到位,我国加人“WTO”,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和新的运行模式,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法规,需要按机构改革的职责分工和执法主体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各类职业安全技术标准需要系统清理;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如《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等需要制定配套规程和条例;各省市、行业的法规、条例等也需要进行完善和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组织修订矿山、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方面的法规与规章。制定和修订应急管理与处置、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规划、事故预防与控制和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仅2008年,全国人大就审议通过了防震减灾法(修订)消防法(修订)、保险法(修订)等多部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
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9年修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