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公告第6号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6号)》和《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9号)要求。现就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一时间统一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既可以选择报考兽医全科类,也可以选择报考水生动物类,但 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只能申请注册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 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9日。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的格式: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象素 ,建议尺寸为230像素(宽度)× 334像素(高度),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小于20KB,且不超过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 4.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9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从盟市级兽医主管部门名单中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10】891号),考生每人缴纳240元考试费用(每科60元),在考生现场确认时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