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
(六)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顺序必须与业绩表中的业绩排列顺序一致;
(七)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人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2011年注册工作自即日起开始。个人资格注册申报材料需由其所在执业单位集中统一申报,各单位应在2011年8月24日前向安徽省发改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申报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4日。请各工程咨询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合肥市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
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联 系 人:螘群、凌玲
联系电话:0551-2628496(Fax)、2627484
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