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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相关知识点解析(10)

www.zige365.com 2011-4-16 9:50:35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3.送风口不宜设置在被门挡住的部位,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

4.只在前室设机械加压送风时,宜采用顶送风口或采用空气幕形式。

5.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当采用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6.当加压送风管穿越有火灾可能的区域时,风管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1h。

7.送风井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与相邻部位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8.超过32层或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和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9.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机械加压送风道,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特例:《高规》第6.1.2.3条:“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却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10.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

11.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30Pa;

(2)防烟楼梯间为40~5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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