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2005年12月,作为资产证券化试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信贷资产为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产品。2005年12月21日,内地第一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广州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正式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特点:
1.发行规模大幅增长,种类增多,发起主体增加。
2.机构投资者范围增加。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 号),准许基金投资包括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
3.二级市场交易尚不活跃。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一)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结构化方法,将若干种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相结合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
(二)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类别
1.按联结的基础产品分类,可分为股权联结型产品、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等种类。
2.按收益保障性分类,可分为收益保证型产品和非收益保证型产品两大类,其中前者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保本型产品和保证最低收益型产品。
3.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与私募结构化产品,前者通常可以在交易所交易。
4.按嵌入式衍生产品分类,可分为基于互换的结构化产品,基于期权的结构化产品。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收益与风险
由于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挂钩的基础资产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嵌入式衍生产品的种类、结构各异,导致结构化产品的收益与风险出现非常大的差异。同时,由于这类产品结构复杂,难以为普通投资者所掌握,通常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均要求金融机构在销售时格外当心,防止错误地销售给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