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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笔记二(4)

www.zige365.com 2010-8-14 22:22:2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8.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后者要求提起诉讼的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宣告股东大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知识点4】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有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

  1.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特别决议:上述的2/3以上通过,主要是(记住了特别决议,也就等于记住了普通决议)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签名。

  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知识点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1.董事的资格

  以下情形不得当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超过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超过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董事的任免机制

  (1)董事会成员为5~19人。

  (2)职工代表和非职工代表。

  (3)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

  (4)提名办法由公司章程或相关办法规定:候选人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提名,承诺信息真实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5)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董事会成员数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依然履行董事职务;上述董事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商业秘密的掌握的情况。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

  3.董事的职权和义务

  (1)职权

  (2)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董事长、董事会会议运作和议事规则

  (1)董事长和董事会会议运作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0日前通知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如有委托,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会议事规则:一系列程序规定。

  (3)董事会的职权和决议。

  【知识点6】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董事同)和聘任(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意】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知识点7】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

  1.监事的任职资格(同上)、任免机制和任期

  特殊要求: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后者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根据公司章程。

  任期:每届3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在任期内提出辞职→监事会成员数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应当履行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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