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二00七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57号文)有关精神,现将全国联考河北考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
2、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全国联考将于2007年10月27日、28日两天举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10月23~25日考生登录河北省学位办网站(
hebxwb.cn),点击“学位考试”、“专业学位”、“下准考证”,或河北省学位考试网(
xwksw.hebtu.edu.cn)下载《准考证》。考试科目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2、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的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其它有关学位的专业课(附件一中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省学位办组织。
三、报名工作
今年全国联考我省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采集数据信息,现场报名采集图像信息。报考者于7月7日8:00至27日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学位办网站(
hebxwb.cn),点击“学位考试”、“专业学位”、“考试报名”,或河北省学位考试报名网(
xwksw.hebtu.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于7月28日、29日到自己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河北省2007年联考现场报名点具体设置见附件二。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7]57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即可。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事宜
1、各报名点于7月27日下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网报考生基本数据,据此安排现场报名事宜。
2、报名点应提前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用于现场报名发放给考生,以保证考生在考试前就了解有关应试要求和处罚条款。请通过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下载最新电子版自行制作。
3、为了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避免考生现场排队等候及报名结束后考生发现信息有误要求修改等现象的发生,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做好网报宣传工作,考生现场报名时签字确认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对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4、按照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等13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身份证使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公发[1992]21号)精神,“报考各级、各类高等学校或者中等职业、专业学校、技术学校,……”,“有关部门必须核查公民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请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提醒考生注意身份证件的有效期,考试时一定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
5、各报名点务于8月1日当天将以下材料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