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第四章知识点: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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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风险 信贷资产类产品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一旦出现还款风险,将会给理财产品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和信托公司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收益风险 该类产品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意味着收益上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信托公司提取信托管理费用、托管费用及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用的抵扣。 3.流动性风险 借款人提前还款,信托资产类产品可能提前终止,投资者面临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例如当贷款利率上升时,借款人提前还贷,理财产品面临提前终止的风险。 五、组合投资类财产品 (一)概念:通常投资于多种资产组成的资产组合或资产池,其中包括债券、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新股申购、信贷资产以及他行理财产品等多种投资产品,同时发行主体往往采用动态的投资组合管理方法和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对资产池进行管理。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实现两大突破: 1.突破了理财产品投资渠道狭窄的限制,进行多种组合投资; 2.突破了银行理财产品间歇式销售的形式,实现滚动发行和连续销售。 (二)优势 1.产品期限覆盖面广,可以全面满足不同类型客户对投资期限的个性化要求; 2.组合资产池的投资模式在分散投资风险的同时,突破了单一投向理财产品负债期限和资产期限必须严格对应的缺陷,扩大了银行的资金运用范围和客户收益空间; 3.赋予发行主体充分的主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银行在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的优势。 (三)缺点 1.信息透明度不高,增加了产品的信息不对称性; 2.产品的表现更加依赖于发行主体的管理水平; 3.负债期限和资产期限的错配以及复杂衍生结构的嵌入增加了产品的复杂性,导致决定产品最终收益的因素增多,产品投资风险可能会随之扩大。 (四)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现状 从收益类型上看,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主要有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类型。 六、结构性理财产品 (一)概念:结构性理财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 (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主要类型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回报率通常取决于挂钩资产(挂钩标的)的表现。根据挂钩资产的属性,结构型理财产品大致可以细分为外汇挂钩类、利率/债券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商品挂钩类及混合类等。 (三)外汇挂钩类理财产品 1.概念:外汇挂钩类产品的回报率取决于一组或多组外汇的汇率走势,既挂钩标的是一组或多组外汇的汇率。 通常挂钩的一组或多组外汇的汇率大都依据东京时间下午3时整在路透社或彭博社相应的外汇展示页中的价格而厘定。 2.期权拆解 对于外汇挂钩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大多数结构形式而言,目前较为流行的是看好/看淡,或区间式投资。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触及点。 (1)一触即付期权 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若挂钩外汇在期末触碰或超过银行所预先设定的触及点,则买方将可获得当初双方所协定的回报率。 收益特征: 超过一个触发点:总回报=投资金额×(1+潜在回报率) 未达到触发点:总回报=投资金额×(1+最低回报率) (2)双向不触发期权 是指在一定投资期内,若挂钩外汇在整个期间未曾触及买方所预先设定的两个触及点,则买方可获得协定的回报率。 收益特征: 超过上限触发点或低于下限触发点: 总回报=投资金额×(1+最低回报率) 在两个触发点之间: 总回报=投资金额×(1+潜在回报率) 3.风险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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