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 一、董事会及最高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董事会及其主要职责 董事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承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董事会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承受的总体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设置最高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全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指导原则,除此以外,有些银行在不同层级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都应当与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获取风险信息,定期对所有业务单位及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二、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从事商业银行内部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监察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会议、调阅文件、检查与调研、监督测评、访谈座谈等方式,以及综合利用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抽查手段,对商业银行的决策过程、决策执行过程、经营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测评。 在风险管理领域,监事会应当加强与董事会及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相关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相关工作,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 监事会需要处理好与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理解、沟通与协调,充分听取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避免重复检查,不干预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扩展对风险管理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加客观、全面地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状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及时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商业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技术水平,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种风险。在实践操作中,高级管理层必须明确与组织结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部门结构,建立具有适当代表性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控制商业银行所承受的风险规模,建立有关风险管理政策和指导原则的档案和手册。 很多商业银行都遇到过诸多此类问题,耗费大量资源开发完成一套风险计量模型,却没有设置相应的风险计量政策和指导原则,也没得到高级管理层大力支持,无法在业务领域得到有效应用,高级管理层的支持和承诺是商业银行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石,只有高级管理层充分认识到并积极利用风险管理的潜在盈利能力时,风险管理才能够对商业银行整体产生最大的收益。高级管理层应当通过发布一致的日常风险管理信息,来证明其对风险管理知识、技术和效果的关注和决心,并且在商业银行内部明示风险管理部门的权限。 四、风险管理部门 商业银行具备目标明确、结构清晰、职能完备、功能强大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单位,已经成为金融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需要最高管理层提供全方位支持,同时配备具有高度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商业银行在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管理职能过程中,应根据自身业务特色、组织结构、运营规模、软硬件系统状况和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设置最适合的风险管理部门结构。 风险管理部门应当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并具有独立的报告路线。风险管理部门在组织、协调、推进风险管理政策在全行内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