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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www.zige365.com 2012-6-11 17:18:1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采集、考场安排等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15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913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111日前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5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3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教材征订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26181061204

七、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相应的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25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2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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