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规范》第9.5.2条 对卧置于地基上的混凝土板,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15%
地基上混凝土板最小配筋量mm2/(1000mm宽范围内)
板厚mm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100 |
1200 |
450 |
600 |
750 |
900 |
1050 |
1200 |
1350 |
1500 |
1650 |
1800 |
Φ10-170 |
Φ10-130 |
Φ12-150 |
Φ14-170 |
Φ16-190 |
Φ16-160 |
Φ18-180 |
Φ18-170 |
Φ18-150 |
Φ18-140 |
注:上表中,第一排数字为板厚mm;第二排数字为配筋量mm2/1000mm。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大配筋率
混凝土强度等级 |
HPB235(Q235)(fy=210N/mm2) |
HPB335 (fy=300N/mm2) |
HPB400、RRB400(fy=360N/mm2) |
C20 |
2.807 |
1.760 |
1.380 |
C25 |
3.479 |
2.182 |
1.711 |
C30 |
4.181 |
2.622 |
2.056 |
10.2、当按单向板设计时,除沿受力方向布置受力钢筋外,尚应在垂直受力方向布置分布钢筋。单位长度上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单位宽度上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15%,且不宜小于该方向板截面面积的0.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0.1.7条和第10.1.8条),特别注意梯段板分布筋问题。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0.1.7条 对于支承结构整体浇筑或嵌固在承重砌体墙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应沿支承周边配置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楼盖边与混凝土梁或混凝土墙整体浇筑的单向板或双向板,应在板边上部设置垂直于板边的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板跨中相应方向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该钢筋自梁边或墙边伸入板内的长度,在单向板中不宜小于受力方向板计算跨度的五分之一,在双向板中不宜小于板短跨方向计算跨度的四分之一;在板角处该钢筋应沿两个垂直方向布置或按放射状布置;当柱角或墙的阳角突出到板内且尺寸较大时,亦应沿柱边或墙阳角边布置构造钢筋,该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应从柱边或墙边算起。上述上部构造钢筋应按受拉钢筋锚固在梁内、墙内或柱内(在板角上部按放射状布置板筋不少于7Φ8@200,长度为短向跨度的0.5倍);
2、嵌固在砌体墙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其上部与板边垂直的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从墙边算起不宜小于板短边跨度的七分之一;在两边嵌固于墙内的板角部分,应配置双向上部构造钢筋,该钢筋伸主板内的长度从墙边算起不宜小于板短边跨度的四分之一;沿板的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跨中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三分之一;沿非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可根据经验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