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求
(一)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报考初级资格人员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人员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在考生进行资格确认时,由卫生部门按自治区卫生厅考试用书征订的通知要求组织征订。联系电话:(0951)5054491。报考计划生育专业的考试用书由自治区人口与计生委负责征订。联系电话:(0951)5064514
(三)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2010年度我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6198216、6198143
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0951)6719241
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0951)5054491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xpta.gov.cn
宁夏卫生网网址:http://www.nx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