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及核心内容:大连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月13—28日(周六、日及法定假日不办公)。考生根据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自行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全市设16个报名点 (详见附表1)。
⑴考生持经单位审核盖章、带有本人照片的申报表、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参看报考条件中的第(七)项)、居民身份证(注:所有证件须同时带原件及复印件)、考务费,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⑵凡参加过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再次报名时,可持经单位审核盖章、带有本人照片的申报表、身份证、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注:所有证件须同时带原件及复印件)、考务费,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若成绩单丢失,则需携带⑴中所述的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⑶凡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在网上预报名(查找原档案号办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否则成绩将无法滚动。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18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7、18、24、25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1.此次考试涉及的专业及所采取的考试方式请见附表2。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各科目成绩仍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要求: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二)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任初级(士)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师)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任初级(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任初级(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任初级(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任初级(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