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京考区各考点联系方式及负责区县
考点名称 |
联系电话 |
负责区县 |
东城考点 |
64050487 |
东城区 |
西城考点 |
82065669 |
西城区、房山区 |
丰台考点 |
63822486 |
丰台区、大兴区 |
海淀考点 |
88364069 |
海淀区 |
昌平考点 |
69746209 |
昌平区、延庆县 |
顺义考点 |
89453181 |
顺义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 |
朝阳考点 |
67307176 |
朝阳区、通州区 |
石景山考点 |
88605016 |
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
(四)符合晋升条件人员,在报名点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点确认:
1、《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北京户籍考生须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盖双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申报表上传照片一致),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单位;
6、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8、凡符合“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出具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由单位出具在岗并同意提前申报的证明。
9、民营医疗机构中的考生在申报时请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费用
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
注: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
(六)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9、20、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七)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以上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务安排,由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通知传达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报名考试,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质,切实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