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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良乡医院2012年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指南

www.zige365.com 2012-1-6 17:09:5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附属医院
房山区良乡医院关于北京地区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燕山文卫分局,局直属各单位、乡镇卫生院,各厂矿医院: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关于北京地区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2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和专业设置
       (一)凡符合《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3] 1号)规定的报名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经单位相关部门考核并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五)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七)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请卫生局所属各单位对拟晋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在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压照片盖章,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区卫生局人事科进行审核盖章。审核时必须携带填好的《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二)今年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试报名网址: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月15日之前(具体各考点确认时间请咨询报名所在考点)。考生信息更正时间:2012年3月15日之前。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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