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要求
鉴于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时,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均予以了适当倾斜,故申报者身份必须为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否则不可以申报。同时,上述人员应在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后工作五年以上,方可以调转至市级以上医院。各地、各部门应加大对申报人员身份的审查力度,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违规申报。
7、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及公示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的制度,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现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医师资格证书(类别、级别、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类别、专业、地点)、报考专业等;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反映的举报问题,要认真进行核实,发现虚假材料,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申报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各单位要写出“公示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人员情况、公示情况、审查合格人员情况,并要有审查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名,连同《报名表》等材料,按规定程序上报。
附件:
1、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专业设置一览表
2、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报名表
3、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考点设置情况表
4、评审材料目录表
相关附件下载:2011卫生考核附件.doc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