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考试报名已经开始(详见附件文件),为使职称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名程序:
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人员对照报考条件,考生自行网上按规定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以备审核;
二、资料审核程序:
1、各单位在为考生报名表盖章时,请对本单位考生报考材料及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出具证明并盖章的,市卫生局将予以通报。
2、余江县、贵溪市所属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复核;由贵溪、余江县卫生局予以报名资格确认,贵溪市、余江县卫生局将材料收齐后统一到鹰潭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资格审定。
3、月湖区卫生局、龙虎山景区卫生局、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信江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通知辖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由考生所在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并对报名表盖章,单位收齐材料后统一到鹰潭市卫生局党办进行资格审定并确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组织考生报名并统一收集材料后到鹰潭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定并确认。
报名所需材料及其他问题见省人保厅及省卫生厅文件要求(附后)。
鹰潭市卫生局党办电话:6220586(传真);
联系人:姜国华、黄美鸿。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0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0〕18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人机对话和笔试两种方式。2011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2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日期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