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单位填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3)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费用:
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50元/人/科,中级资格考试70元/人/科,一经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后概不退费。
六、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本次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都考点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县人事、卫生部门要加强联系,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社厅发[2011]110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政策、报名程序的宣传和组织,严格按照考试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周密安排,确保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报名机构: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地址:成都市提督街54号
联系电话:028—86610504传真:028—86622557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