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考生,必须提交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3、报名人员近期免冠照片(小2寸彩照四张白色底彩照,与申报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裁剪整齐后分别贴于《申报表》上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或空白的A4纸上)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证书内容要齐全完整)
5、★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专业高一级别的,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单位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卫生部、人事部联合下发[2000]462号、[2001]164号文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经审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按规定格式出具单位证明,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认可。个体医疗机构则由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该个体医疗机构法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佐证情况属实)。本表内有考生承诺书,考生必须签字。
【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时须提交单位另外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护理专业初级(师)资格的,不但需要提交本人的卫生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简称职称证),还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8、所有各种证明材料等,需要提交复印件的一律用A4纸复印,便于档案存放管理,以上材料排放顺序依次为:①、②、③、④、⑤、⑥、⑦。复印件一律由所在单位或各县市卫生局加盖公章。
二、申报中级资格(报考专业代码为026—114)考试除以上材料(初级1—7内容外)还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9、报考中级资格相关专业考试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初级(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称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另报考中级资格护理专业的,除提交卫生专业初级(护理师)资格证书(简称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外,还要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上材料排放(顺序:①、②、③、④、⑤、⑥、⑦)之后即可。复印件一律由所在单位或各县市卫生局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2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周六、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办公)
2、地点:库尔勒市百川商务大厦三楼21号(州卫生局窗口),联系电话:2612640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2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事例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