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8)186号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4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132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实行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鲁人发〔2005〕28号)及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
(一)专业设置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114个专业。其中,中级资格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代码114)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科目仍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其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9、10、16、1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其他49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是: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2008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09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8年、2009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根据《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08〕94号)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以及11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自12月17日-1月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进行报名。其中,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02、004到114的考生请登录“山东人事”入口,报考初级(士)专业代码003“护理学”的考生(含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请登录“山东卫生”入口。
所有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间为:12月18日-1月10日。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各地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正确填报专业代码,以防耽误考生的正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