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2009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重症医学(专业代码114)1个专业类别。
3.因书面文件至今未下达,上级主管部门尚未召开工作会议,有关2009年在校毕业生参加护士学(士)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问题仍未完全明确,我们将在明确后另发相关通知。此类考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等明确后再办理有关报考手续。
四、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 考生网上预报名
工作期限:2008年12月17~2009年1月7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或http://www.hhrdc.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然后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网上报名须知和附件2。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1.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点及其受理对象、工作期限
(1)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各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方医院各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期限: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5日(周六日休息);
(2)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报名点(设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人事科):原则上受理本区(县级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考生集体报名确认,工作期限: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5日(周六日休息);其中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南沙6个报名点另需负责安排本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确认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09年1月10日;
(3)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8楼人事代理部,咨询电话:85239422,85592561): 受理对象为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6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生局或广州市卫生局注册)或非上述各区卫生局直属单位的医疗机构考生,集体报名或考生个人报名均可,工作期限:2008年12月23日~2009年1月10日(周日休息);集体报名且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提前预约、联系,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可上门办理业务。
(4)报考护理学(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可在单位报名;未在医疗机构工作但人事档案在广州的,可由档案存放单位代办确认手续,或到南方人才报名点办理(报名表须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在医疗机构工作,且人事档案不在广州的,请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因工作调整,本考点(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西华路534号)将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现场确认所须携带的材料
(1)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①网上录入信息后打印的《考试报名表》(须加具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②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在教学或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⑤相片页(粘贴有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两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相片同底)。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经单位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审核公章。
(2)其它专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的材料:请参照附件4。
3.报名点受理、审核,考生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在接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应当场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章);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后面一起装订。
4.交费、报名结束
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费后报名结束。考务费: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