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信息网近日公布了2009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2009年度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近期启动。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7日9至2009年1月7日
现场确认: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
打印准考证:2009年4月10日起至5月8日
网上报名地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
考试时间:2009年5月9、10、16、17日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通知,为做好我区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7日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www .21wecan.com.cn)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本人《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前到所在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二、考试方式与时间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5个专业(专业代码为026至084及002、014、016、091、098、114)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机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5月9、10、16、17日进行;其它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10日。
三、报名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向所在考点咨询或登陆广西卫生信息网(http://www.gxws.gov.cn/)查询。
四、考试工作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2823897、2832809
投诉电话:0771-2800791
特此公告
报考条件: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08年应届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三、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并受聘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并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08年应届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五、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