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53号)和辽宁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64号)以及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7]第176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自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 – 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 – 12:30
专业知识 14:00 - 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 - 18: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另行通知。
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2.从2008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级资格将增加疼痛学(083)1个专业类别。报名
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