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东营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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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自11月10日-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hrdc.com或者www.21wecan.com.cn)进行报名。其中,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02、004到113的考生请登录“山东人事”入口,报考初级(士)专业代码003“护理学”的考生请登录“山东卫生”入口。 所有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报名点(全市设市人事考试中心、油田职改办、三县两区职改办七各报名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各地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正确填报专业代码,以防耽误考生的正常考试。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盖章后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确认完毕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 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下载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携带全部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确认、缴费。报考人员经各市人事、卫生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卫生厅复核。各报名点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务必于12月7日前将考生报考资格全部审查完毕,以确保卫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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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编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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