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专业代码 |
5月17-18日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技术员)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助理工程师) |
151 |
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 |
152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工程师) |
171 |
公共卫生管理(助理研究员) |
172 |
医院管理(助理研究员) |
173 |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7日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5月17日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18日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5月18日 14:00-16:00 |
九、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我省卫生管理、医学工程的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11月1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考生须于12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经所在地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通知为准。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统一印发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7.城市医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根据本通知第七条要求,提交相关《鉴定表》或派出单位及受援单位双方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各考点于2008年1月1日后将考生提交的复印件等材料统一报送,集中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