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禁忌证
1、强酸、强碱及其他对消化道有明显腐蚀作用的毒物中毒。
2、伴有上消化道出血、食管静脉曲张、主动脉瘤、严重心脏疾病等患者。
3、中毒诱发惊厥未控制者。
4、乙醇中毒,因呕吐反射亢进,插胃管时容易发生误吸,所以慎用胃管洗胃术。
(三)方法
1、器械准备
治疗盘内各有漏斗形洗胃管、镊子、石蜡油、纱布、弯盘、棉签、压舌板、开口器、1%麻黄碱滴鼻液、听诊器等,量杯内盛有洗胃液。
2、病人取坐位或半坐位,中毒较重者取左侧卧位。胸前垫以防水布,有活动假牙应取下,盛水桶放于患者头部床下,弯盘放于病人的口角处。
3、将消毒的胃管前端涂石蜡油后左手用纱布捏着胃管,右手用纱布裹住胃管5~6cm处,自鼻腔或口腔缓缓插入。当胃管插入10~15cm(咽喉部)时,嘱病人做吞咽动作,轻轻将胃管推进。如患者呈昏迷状态,则应轻轻拾起其头部,使咽喉部弧度增大,轻快地把胃管插入。当插到45cm左右时,胃管进入胃内(插入长度以45~55cm为宜,约前额发际到剑突的距离)。
4、有意识障碍,则可用开口器撑开上下牙列,徐徐地送入胃管,切不可勉强用力。
5、在插入胃管过程中如遇病人剧烈呛咳、呼吸困难、面色发钳,应立即拔出胃管,休息片刻后再插,避免误入气管。
6、为证实胃管已进入胃内,可采用一边用注射器快速将空气注入胃管,一边用听诊器在胃部听到气泡响声,即可确定胃管已在胃腔内。
7、洗胃时,先将漏斗放置低于胃的位置,挤压橡皮球,抽尽胃内容物,必要时取标本送验。
8、再举漏斗高过头部30~50cm,每次将洗胃液慢慢倒入漏斗约300~500ml.当漏斗内尚余少量洗胃液时,迅速将漏斗降至低于胃的部位,并倒置于盛水桶,利用虹吸作用排出胃内灌洗液。若引流不畅时,再挤压橡皮球吸引,并再次高举漏斗注入溶液。这样反复灌洗,直至洗出液澄清无味为止。
9、洗胃完毕,可根据病情从胃管内注入解毒剂、活性炭、导泻药等,然后反折胃管后迅速拔出,以防管内液体误入气管。
(四)常用的洗胃液
洗胃液的温度一般为35~38℃,温度过高可使血管扩张,加速血液循环,而促使毒物吸收。用量一般为2000~4000ml.
1、温水或者生理盐水
对毒物性质不明的急性中毒者,应抽出胃内容物送检验,洗胃液选用温开水或生理盐水,待毒物性质确定后,再采用对抗剂洗胃。
2、碳酸氢钠溶液
一般用2%~4%的溶液洗胃,常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能度其分解失去毒性。但敌百虫中毒时禁用,因敌百虫在碱性环境中能变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砷(砒霜)中毒也可用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3、高锰酸钾溶液
为强氧化剂,一般用1:2000~1:5000的浓度,常用于急性巴比妥类药物、阿托品及毒蕈中毒的洗胃液。但有机磷农药对硫磷(1605)中毒时,不宜用高锰酸钾,因能使其氧化成毒性更强的对氧磷(1600)。
4、茶叶水含有丰富鞣酸,具有沉淀重金属及生物碱等毒物的作用,且来源容易。
(五)注意事项
1、洗胃多是在危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急救人员必须迅速、准确、轻柔、敏捷的操作来完成洗胃的全过程,以尽最大努力来抢救病人生命。
2、在洗胃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病人生命体征的变化,如病人感觉腹痛、流出血性灌洗液或出现休克现象,应立即停止洗胃。
3、要注意每次灌入量与吸出量的基本平衡。每次灌入量不宜超过500m1.灌入量过多可引起急性胃扩张,使胃内压上升,增加毒物吸收。
4、凡呼吸停止、心脏停搏者,应先作CPR,再行洗胃术。洗胃前应检查生命体征,如有缺氧或呼吸道分泌物过多,应先吸取痰液、保持呼吸道通畅,再行胃管洗胃术。
5、口服毒物时间过长(超过6h以上者),可酌情采用血液透析治疗。